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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级知识产权师备考试题:专利无效宣告请求

专利无效宣告请求

1下列关于专利权无效宣告的说法,错误的是()。

A.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依请求审查原则为一般原则,依职权审查为特别原则

B.对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C.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D.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不具有追溯力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依请求审查原则为一般原则,依职权审查原则为特殊原则。对于宣告专利权无效或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自收到通知日起的3个月内,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为了有效维护司法效率,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不具有追溯力。

2甲针对乙的某项实用新型专利权向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乙对其专利文件进行修改的下列情形中,正确的是()。

A.乙针对实用新型专利文件的修改仅限于权利要求书

B.乙可以改变原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

C.与授权的权利要求相比,乙可以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

D.乙的修改可以适当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文件的修改仅限于权利要求书,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不得修改其专利文件。权利要求的修改有四个“不得”:

①不得改变原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

②与授权的权利要求相比,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

③一般不得增加未包含在授权的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

④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3关于无效宣告请求中专利文件修改规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文件的修改仅限于权利要求书,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其专利文件

B.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修改专利文件的限制严于授权前的修改限制

C.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权人可以修改专利说明书和附图

D.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文件的修改仅限于权利要求书,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其专利文件。权利要求的修改有四个“不得”:

①不得改变原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

②与授权的权利要求相比,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

③一般不得增加未包含在授权的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

④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4李某提出一项发明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理由是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是所属技术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李某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补充证据的,应当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的无效宣告理由

B.李某必须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公知常识性证据,证明该区别特征是所属领域的公知常识

C.李某可以在口头审理辩论终结前提交公知常识性证据,证明区别特征是所属技术领域的公知常识

D.李某可以通过技术词典、技术手册等工具书中记载的技术内容来证明该区别特征是本技术领域的公知常识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补充证据的,应当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的无效宣告理由,否则,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该证据不予考虑。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后补充证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其证据一般不予考虑,但下列两类情形除外:

①针对专利权人提交的反证,请求人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答复期限内补充证据,并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无效宣告理由的;

②在口头审理辩论终结前提交技术词典、技术手册和教科书等所属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性证据或者用于完善证据法定形式的公证文书、原件等证据,并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无效宣告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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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duod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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