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管理与运用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外部认证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内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2月联合发布的《知识产权认证管理办法》。
1、认证目录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实行目录式管理。凡是列入目录的认证项目均可以实施第E方认证,未列入目录的不能实施第三方认证。同时根据工作发展需要,可按程序对目录实行动态调整。现阶段,《知识产权认证日录》明确列入的了以下三类认证项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
2、认证程序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程序主要包括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经营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文件和活动的初次认证审核,获证后的监督审核,以及再认证审核。
[注意]认证机构不得向失信或违法违规的认证委托人,即被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的,或者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失信主体名录的认证委托人,出具认证证书。
3、认证机构
( 1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认证机构应符合有关资质要求,并经国家认监委批准后,方可从事批准范围内的认证活动。
( 2 )认证机构的资质要求分为通用性要求和专业性要求。
(3 )国家认监委在批准认证机构资质时,涉及知识产权专业领域问题的,可以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意见。
4、认证人员
( 1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认证人员是指具备相应资质、在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注册、受聘于认证机构、专职从事认证审核工作的人员。
(2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人员的要求主要包括:专职要求、资格经历要求、个人素质要求、知识技能要求、行为规范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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