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简介 | 考试科目 | 报名条件 | 报名时间 | 报名方法 | 考试教材及大纲 | 考试时间 | 成绩管理 | 注册管理 |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
1993年1月,人事部下发了《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 [1993]1号),决定在经济专业人员中实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和部分专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1月初。原则上只在地级以上城市设置考场,必要时可在县设置考场。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的通知》(人办发[2002]18号)精神,自2002年起,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科目进行调整,公共科目的名称均改为“经济基础知识”、专业设置及专业科目由原20个,调整为15个。
中、初级经济师考试科目设置(两个科目):
1、经济基础知识(为共考的公共科目); 包括经济学基础、财政、货币与金融、统计、会计和法律六部分内容。
2、专业知识与实务。由考生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选考其中一个专业知识科目报考。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名称、专业代码、专业科目名称如下: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科目名称 | |
工商管理 | 01 | 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
农业 | 02 | 农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商业 | 03 | 商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财政税收 | 07 | 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 | |
金融 | 09 | 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 | |
保险 | 10 | 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 | |
运输 | 水路 | 11 | 运输经济(水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公路 | 12 | 运输经济(公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
铁路 | 13 | 运输经济(铁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
民航 | 14 | 运输经济(民航)专业知识与实务 | |
人力资源管理 | 15 |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
邮电 | 16 | 邮电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房地产 | 17 | 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旅游 | 19 | 旅游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建筑 | 21 | 建筑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执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初级经济师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中级经济师报考条件: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取得第二学士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博士学位。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三)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按照以上第1款的规定,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四)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规定,凡符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五)应届毕业生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报名条件补充规定
具体参看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
高级经济师报考条件:
报名条件非全国统一,具体请参考当地报名简章内容。
(一)获得博士学位,从事经济工作满1年。
(二)获得硕士学位,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经济工作满4年;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经济工作满5年;
(四)大学专科毕业,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经济工作满10年;
(五)对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资历的人员,只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允许报名参加考试:
1.从事经济专业工作25年以上,并取得经济师资格5年以上;
2.近5年内在经济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被设区市党委政府、省级以上部门两次表彰奖励者;
3.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主要贡献者;
4.获得设区市、省级部门二等以上奖项的主要贡献者。
注:有部分地区报考条件稍有差异,具体可查看当地当年关于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公告。
报名时间一般为5、6月份(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2018年报名时间暂未公布,参考:全国2017经济师报名时间|方式|入口。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当地人事考试网站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及网上缴费手续。(具体报名安排详见当年当地相关文件。)
考试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教材采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编写的《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内含考试大纲),考生可在报名时到指定地点订购。
经济师考试时间、题型、题量、分值、考试长度一览表
经济师考试一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在11月的第一个周末举行,中级通常在周六进行,初级在周日进行,因此预计2018年中级经济师考试时间为11月3日,2018年初级经济师考试时间为11月4日。
参考:2017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时间 |
科 目 | ||
11月4日(中级经济师) | 上午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
下午 | 14:00——16:30 |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 |
11月5日(初级级经济师) | 上午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 |
下午 | 14:00——16: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级) |
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 | 题型、题量(分值) | 考试长度 | |||
客观 | 合计 | |||||
单选 | 多选 | 案例 | ||||
经济师 |
经济基础(初、中级) |
70(70) | 35(70) | / | 105(140) | 2.5小时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60(60) | 20(40) | 20(40) | 100(140) | 2.5小时 |
经济师考试题型、评分标准、答疑对策、一览表
题型 | 评分标准 | 题量分值 | 答题对策 | |
单选 |
“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
唯一解 40分钟 |
1、仔细审题 2、应试技巧 3、多选和案例不确定时,宁缺勿滥。1-2项 4、不空题。两分钟绕过,检查时处理。 | |
多选 |
“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 “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
二、三、四解; 40分钟 | ||
案例分析 |
“由单选和多选组成。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
随意解; 先看问题,后读资料 50分钟 |
注:1、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
2、全国经济师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经济专业中、初级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资格有效期一般为5年,有效期满,持证者要按规定主动到发证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历年初级经济师真题及答案解析:
《经济基础》 《工商管理》 《农业经济》 《商业》 《财政税收》 《金融》 《水路运输》
《公路运输》 《铁路运输》 《人力资源》 《邮电》 《房地产》 《保险》 《旅游》 《建筑》
历年中级经济师真题及答案解析: